法庭:准男童駕大膽車 男工或判囚

【本報訊】已婚地盤男工經不起朋友十歲兒子多番央求要駕車,不但讓男童坐到車輛的駕駛席上,更讓他在停車場內駕「大膽車」,最終撞向另一輛停泊的私家車,有途人目擊事件報警。男工事後被捕,昨於沙田法院承認允許他人無牌駕駛等罪,遭收押至本月廿三日判刑。裁判官明言案情嚴重,考慮判囚,但先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以作量刑。

被告謝國友(四十六歲)承認允許他人無牌駕駛、允許他人沒有第三保下駕駛、汽車非良好狀態及致使他人使用該非良好狀態車輛共四罪。

案件編號:STCC 193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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