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穿心刀殺少妻 六旬漢囚終身

【本報訊】六旬無業翁與年輕十九載妻子疑因內地物業的出售事宜起爭執時,男方涉嫌用十二吋長利刀插穿妻子心臟令她斃命。七人陪審團昨於高院退庭商議約六小時後,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脾氣極差,最終令妻子賠上性命,遂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

六十八歲被告關達儀,被控在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於其大角咀惠安街住所內,謀殺其四十七歲妻子鄧艮珠。辯方昨求情時直指「可以說的實在不多」,重申被告對事件已感非常懊悔;又指被告深愛妻子,本案無疑是一宗悲劇。辯方指被告患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亦非暴力人士。事發後其胞妹報警,被告留在現場被警拘捕,及後亦配合警方調查。

官指被告守財奴 佔有欲強

惟法官指被告殺妻後,與警方會面時卻裝作甚麼都不記得,又聲稱是他與死者糾纏間,錯手用削蘋果的刀插傷死者。法官亦指被告犯案時用的是西瓜刀,死者身上有多處插傷,除了胸和頸的傷,其中一處傷勢更刺穿死者的心臟及肝臟而喪命。另外被告辯稱因精神失常或驚恐症等影響,以及遭死者說話激怒而犯案,但法官指這亦不被陪審團接納。

法官指被告是守財奴,他每月收到胞妹三萬元生活費,但僅將二千元給死者做家用,難怪死者想外出打工賺錢。但被告不想死者賺到錢之後拋棄他,曾嘗試游說死者不要外出打工,這反映被告佔有欲強,二人婚姻無疑是不愉快的。

案情透露,被告與死者○九年在內地結婚,死者之後獲准居留香港,案發時被告與胞妹、死者及死者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同住案發單位,女兒在事發時已搬走。

案件編號:HCCC 29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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