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建議保安局局長根據《社團條例》第一百五十一章第八條,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這是九七回歸以來首次引用有關條例,有議員批評政府處理得太遲。該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表示,警察牌照課提出的證據包括多項該黨的活動紀錄,他未決定是否在八月七日前、即廿一日申述期內回覆保安局,要先諮詢法律意見,不排除在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提出司法覆核。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在電台節目中批評,政府於今次事件處理得太遲,形容一直拖延對所有人都沒有好處,讓參與團體的人或團體主事人,誤以為法律有灰色地帶,能夠推動港獨。對於部分主張自決等組織應否定性為非法組織,她指要視乎每個組織綱領個案,但表明主張自決的組織不應登記或註冊成社團進行活動。她強調,倡議或宣傳港獨的行動違法,當局應修例堵截,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只是統稱,最重要是現存法例是否不能管制有關行為。
陳浩天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警察牌照課向他提出的證據,包括多項該黨的活動紀錄,例如創黨記者招待會、街站、宣布參選立法會、多次到台灣出席活動等,以及該黨的刊物、印刷品紀錄等,警方估算該黨的人數在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
警方提出的證據亦指出他過去在電台曾提及武裝革命和使用武力等言論。他指該黨並沒有註冊成社團,過去曾嘗試登記成為有限公司,但被指違反《基本法》而不接受申請。
英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對事件表示關注,又稱英方不支持香港獨立,重申香港擁有的高度自治、權利及自由,是香港生活方式的核心,獲得全面尊重至關重要。聲明又提及《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香港有選舉自由、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
多個政黨包括香港眾志昨到灣仔警察總部門外示威,強烈譴責政府打壓香港政團及民間政治組織的結社自由,又認為政府扼殺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終會造成寒蟬效應。團體批評特首林鄭月娥是縮頭烏龜,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做刀手,促請李解釋清楚何謂威脅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
此外,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二十多人昨午亦到灣仔警總遞交立場書,表示堅決支持保安局嚴正執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