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通宵充電 每兩至三年應更換

【本報訊】「尿袋」忌通宵充電,有異樣應即時停用。前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估計,「尿袋」起火爆炸的原因,可能是電線短路致電流過大,令「尿袋」過熱。原廠充電器一般裝有「過充保護裝置」,當完成充電時,便會停止,但當電池發生故障,或「尿袋」曾跌撞過,令絕緣體甩脫致過充保護裝置無法正常運作,當長時間充電後,便可能出現過熱起火。

五月港鐵乘客 「尿袋」冒煙

盧指出,一般而言,「尿袋」每兩至三年便應更換,若發現有任何異常情況,例如變形、膨脹、發出異味等,便應即時停用。盧又提醒市民,應避免在睡覺時通宵充電,因為若「尿袋」有任何不妥,將難以即時察覺。另外,完成充電後,市民應盡快拔除插頭,若正在熟睡,或未能及時拔除,容易釀成意外。同時在充電時應將「尿袋」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以免過熱,亦不應擺近易燃物品,以免着火時釀成嚴重意外。

「尿袋」冒煙或起火意外屢有發生,連同今次,本港過去一年已發生至少八宗。其中今年四月,美孚新邨一單位凌晨時分有「尿袋」起火,一家六口險「一鑊熟」。五月在港鐵觀塘線一列列車於黃大仙站埋站時,車廂內一名男乘客的背囊冒出白煙,查看發現內裏一個「尿袋」冒煙,即將其取出拋落地,由乘客用滅火筒救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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