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指無情義 轉售「養老屋」 兒子反擊:單位由兩兄弟出資購買

【本報訊】七旬父親日前入稟高院狀告兩名兒子,指控兒子「全無道義、情義」,以千多萬元轉售由他出資購入、作為「養老屋」的將軍澳維景灣畔單位。兩名兒子經過數日沉默後,前日反擊,道出事件另一版本。兒子一方指涉案單位是兩兄弟出資購買,又否認把父親拒諸門外及在警方面前「不認父」!

原告吳國樑,被告吳宇軒(卅五歲)、吳宇光(卅三歲)。幼子吳宇光向本報表示,父親一向嗜賭,賭馬賭波外亦愛去澳門賭錢,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時因輸掉身家,需要申請破產。吳宇光又指該間「養老屋」,其實是由他與兄以聯名購買,首期也是用他的支票支付,不論按揭還款、水電煤氣管理費還是地租差餉等,均是兩兄弟共同承擔,並由他保管相關文件。

父稱支付所有買樓款項

由於父親嗜賭引起家庭糾紛,母親於一四年立遺囑,把遺產分成兩等份,只分給兩名兒子。至於父親現時居住的將軍澳海天晉單位,亦是兩名兒子安排給父親養老。他強調從沒驅逐父親出家門,亦無拒認父親。

對於兒子一方的反擊,原告吳國樑在回應時承認確曾申請破產,因此○九年買維景灣畔時用了兩子的名義,但堅持所有款項由他支付,包括現時他所住的海天晉單位。

案件編號:HCA 161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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