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捱斬父拒追究 兒認傷人罪候懲

【本報訊】年輕裝修工去年在上水清河邨住所持菜刀怒斬五旬父被捕,事後向警方指因遭父「怒睥」及「憎咗阿爸好耐」所以斬他,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還押至八月廿日待判。庭上透露遭子連斬多刀的父親不欲追究事件,亦不願與警方錄取口供及披露其醫療報告。

稱被父「怒睥」犯案

現年廿二歲被告林子健,其父母及親友均有到庭支持。法官留意到案情中無交代被告父親林金楚(五十八歲)的傷勢,控方回應指事主拒絕向警方披露其醫療報告,法官指明白事主想保護兒子,但量刑需要考慮其傷勢,若沒有相關資料,法庭或考慮傳召其診治醫生到庭說明。辯方索取指示後,指事主同意向控方披露醫療報告,法官故將案押後以待索取該報告,及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後再量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出生,九八年來港定居,小時曾有過度活躍症,亦有抑鬱及試過自殺,曾吸食毒品可卡因。辯方指案發時,被告父親為中港司機,經常要在內地工作,一家人關係並不融洽。案發前數天,被告遺失身份證而遭父催促補領,被告當時認為父親語氣不善已懷恨在心。被告犯事後隨即感到驚慌及後悔,又擔心父母。其父事後已原諒被告,更轉職點心師傅,冀留港能與妻及子多溝通。事件對被告而言是當頭棒喝,他在還押期間冀望面壁思過及遠離損友。

案情指去年十月廿六日清晨,警方到達清顯樓地下發現事主受傷坐在地上,其頭、頸及衣服染血。救護員為其急救時,觀察到他頭頂有三、四處刀傷,左面及頸亦有刀傷,刀傷長約六至十厘米。被告稱早前曾遭父責罵,清晨因睡不着而走出房,碰見父很惡地望他及問他,被告後因憤怒而拿菜刀斬父,其後看見滿地血已感到驚慌,於是把菜刀放在枕頭底。

案件編號:DCCC 3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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