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裔總督察涉嫌將「露鳥」照傳女下屬,被警方勒令提早退休。時任觀塘警區行動主任的潘保羅,三年前疑在聖誕聯歡晚會後,將兩張「下體特寫」的不雅照片,透過手機傳送給一名女督察,之後又向她發送一段裸女短片,女督察遂向上級投訴。消息指,潘保羅接受警隊內部紀律聆訊,已被裁定指控成立被勒令退休,並於今年五月起停職,提早退休的命令正等待公務員事務局的最終許可,交由行政長官作決定。
被停職的總督察潘保羅(Rajindarpal Singh Pannu),現年四十四歲、在香港土生土長,一九九五年加入警隊,資料顯示其家中三代均為警務人員。
事發於二○一五年,潘保羅被指在當年警區舉辦聖誕聯歡晚會後,酒醉下向一名當時正由觀塘警署駕車回家途中的女督察下屬,發送兩張「下體特寫」照片,並詢問對方有否收到。女方未有回答,他之後又再向女方發送一段歷時約十二秒的裸女短片;該名女督察事後感受辱,向上級投訴。據悉,警方接獲投訴後,隨即展開調查並曾徵詢律政司意見。
據知,潘保羅事發後他已先後被調職最少兩次,且需要接受警隊內部紀律聆訊,經歷逾一年的紀律程序後,紀律委員會今年三月時認為牽涉他的指控成立,並認為其行為影響警隊聲譽,他因而已被勒令提早退休,五月起已停職,停職前駐守東九龍總區交通意外調查組。警方發言人回應時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任何人員如違反紀律,警方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消息指,被勒令提早退休並不等同被革職,他們到達退休之齡,即五十五歲時,仍可享有退休金及其他退休相關福利。至於潘保羅會否面對刑事責任,消息指他被刑事調查的機會較低。根據法例規定,包括潘保羅所屬的職級在內,終身停止委任督察或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要交由行政長官作決定,而員佐級及見習督察如被終身停止委任,絕大部分情況下可由警務處處長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