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游梁薪津案 申轉高院審理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向兩人追討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惟兩人一直堅拒「回水」,行管會去年正式入稟區域法院追討兩人欠款,案件昨於區院聆案官席前提訊,游梁兩人皆缺席聆訊。原告律師指因本案申索金額超越區院的司法管轄權,故申請將案件轉往高院審理,原告並指至今未收到兩名被告確認得悉有關訴訟的通知。

押後至6‧26再作指示

聆案官則着原告方考慮是否有另外的處理方法,如分案,以省卻將案轉往高院審理的程序。原告方則指若分案需重新整備及送達有關文件等,轉往高院則毋須額外工序,惟聆案官認為原告方可使用原有的文件,原告方表示可索取進一步指示,聆案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再作指示。另外,昨有一名梁姓女子申請加入訴訟,聆案官則表示屆時再考慮,並強烈建議該名女子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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