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說:「清朝的考據家有人說過『明人好刻古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妄行校改。我以為這之後,則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變亂舊式,刪改原文;今人標點古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亂點一通,佛頭着糞:這是古書的水火兵蟲以外的三大厄。」老朽由此想到年年「六四」維園晚會,爛果報不忘催谷赴會人數,空喊一輪口號,今年更是強姦民意,亂吹甚麼「港人最重視結束一黨專政」,如此妄行亂點一通,加上支聯會「每逢六四倍思金」,「長毛」一味叫人「入錢入錢入錢」,而紀念六四竟出現「錢箱工作人員」,支聯會所謂毋忘六四,年年行禮如儀,最緊要記得捐錢,咁搞法,紀念六四豈能不變質而亡!
有心水清者謂,六四是泛民的唯一政治資本,當年六四啲搞手早就將這回事忘得一乾二淨,柴玲、李祿、吾爾開希等等有去薪火相傳嗎?佢哋早已轉行啦!只有香港呢班食古不化嘅人,自以為好正義,而泛民頭目利用呢日大舉掠水。
講開又講,漢奸黎去年六四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一案,眨吓眼已滿一年,然而,東方及被恐嚇記者先後七度發信質詢,惟律政司一係大耍官腔,說案件需時處理,一係敷衍式回應,迴避交代未起訴原因。對於後四封質詢信件,律政司索性裝聾扮啞,將有圖有片、證據確鑿嘅案件當睇唔到。有法不執,難道律政司要做一世隱形人?這令人擔心香港的新聞自由及傳媒的第四權得不到法律保護。
律政司司長在其位不司其職,佢一日在位,吾人只會看到香港司法倒退,法治如無根之萍!古人說,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則諸勇必不悅服;不勤,則營務細巨,皆廢弛不治。林鄭施政曾強調「沒有既得利益,只有公共利益」,對漢奸黎又何以該告的卻不敢告?唔該嚴肅處理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