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藥廠未營業如何送儀器 女醫生:解釋唔到

【本報訊】基督教聯合醫院副顧問女醫生,兩年前游說女病人自費購買儀器以進行手術,涉嫌藉此挪用病人的三千二百元。涉案四十五歲被告蔡自怡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屬交替的盜竊罪,控方昨於觀塘法院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影帶。被告承認有收取病人涉款,又指在進行手術當天取得儀器後,便把涉款交給藥廠職員。惟被問及當天是農曆年初四,未有營業的藥廠如何送達儀器,被告坦言:「解釋唔到」。

廉署指銷售員沒送儀器到醫院

被告在會面中供稱,於一六年二月十一日評估女事主蘇諾荇的身體狀況後,認為蘇有很多「瘢瘤」(即增厚疤痕),且面積大,不適合做原定的切割手術,遂建議蘇改接受冷凍治療。而被告聯絡藥廠銷售員,對方表示可以即日送達探針儀器後,被告才向蘇收款。而被告在醫院從銷售員取得儀器後,便把涉款交給銷售員。

廉署調查人員在會面中指,被告未有向蘇透露手術可延期。被告強調是蘇想當天完成手術,又指若重新排期,手術將會延期半年至一年。調查人員續指,曾聯絡負責聯合醫院的藥廠銷售員,銷售員表示案發當日未有收到急需儀器的來電,亦未有將儀器送往醫院給被告。

被告解釋,除藥廠宣傳單張上的銷售員電話外,另有名片可聯絡藥廠職員,被告不肯定案發時是致電單張上的電話,或是名片上的聯絡方法。但她卻不能解釋到,當日未有營業的藥廠如何將儀器送來。

案件編號:KTCC 9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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