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三千五百萬客款 師爺今判刑

【本報訊】律師行「師爺」替客戶處理樓宇買賣合約期間,覷準公司的會計部內制度之漏洞,在三年來藉此挪用六十七名客戶共逾三千五百萬元,以「數冚數」方式償還其賭債,最終因有受影響客戶到律師行追數才揭發事件。惟事件因他一人的犯罪,卻禍及多方無辜人士,當中包括律師行兩名合夥人因此丟了公司外,更被吊銷專業執照並要申請破產;可憐客戶則因錯失買樓機會,現時仍要「捱貴租」。涉案五十五歲被告莊鴻石昨於高院承認三項詐騙罪,至今日判刑。

事發於一三至一六年間,被告當時受聘於案中的「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任契約文員(即「律師行師爺」)。案中受影響客戶年齡介乎卅三至七十九歲,被挪用款項逾三千五百萬元,實際損失亦逾一千萬元。

為還賭債犯案 隱瞞有案底

案情指被告於○九年加入該律師行,他發現會計部不會核對入數人的身份,亦會按照被告的指示開出支票,加上有客戶會讓被告代為在支票上寫上收款人名稱,被告便覷準這些漏洞,在三年來不斷挪用客戶暫託於律師行用以支付樓價或印花稅的款項。直至一六年八月有客戶上來追數而揭發,被告被質問下向合夥人坦認犯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九七年後收入大減致債台高築,他期望以小博大還債而沉迷賭博。辯方坦言被告加入律師行時,已欠債達百萬元,而且他還向僱主隱瞞他在○七年因串謀詐騙而被判監四個月的案底。辯方強調被告在「爆煲」後即向僱主坦白,讓他鬆一口氣,因為他一直承受的壓力終可獲「解脫」。辯方又指事件對被告家人,特別是他仍在學的女兒有十分大的衝擊,希望法官考慮。

兩合夥人被吊銷執照申破產

惟法官張慧玲認為,事件對受影響的受害客戶,甚至是兩名合夥人的衝擊影響更大,更需要正視。法官透露,案中受害的客戶各有不同的「慘況」,有人因退休金被挪用而令退休計劃泡湯、有人想幫子女置業最終不成、有人為免交易告吹而四處撲款、有人則錯失買樓機會,在物業市場持續上升下只能租樓住;當中有人事後更出現情緒心理問題。

另外因為案中律師行被接管,兩名合夥人丟了公司外,更被吊銷專業執照並要申請破產,對兩名屬專業人士的合夥人來說,所蒙受的更是非常嚴重的後果。

張官明言,律師行若一早知悉被告有不誠實案底,要聘用他處理大量金錢的職位時,定必會小心考慮;惟被告卻隱瞞案底,無疑這是本案加重罪責的因素。

案件編號:HCCC 4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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