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佢個律政心難猜透

據說人的眼睛有五點七六億像素,卻總是看不透人心。確實人心叵測,好多事情並非一下子可以看清看透,之不過,有啲嘢擺喺面前,照道理說又唔係咁難猜透。呢,好似壹淫媒漢奸黎於去年六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其粗言暴行全被錄影,證據確鑿,可是至今將近一年,東方及被恐嚇記者先後六次發信質詢,並要求律政司按《罪行受害者約章》回應,惟律政司還是如旱地蛤蜊──不張嘴兒,佢個律政心老朽真係猜唔透!

本報記者日前再次去信律政司,提出七條提問,要求律政司作出實質回覆。事實上,記者所提問題並非甚麼數學上的世紀難題,純粹是有碗話碗、有碟話碟的簡易答問,譬如第三題:「若律政司決定不提出檢控,應該將決定告知受害者;若提出檢控,亦應告知受害者檢控步驟以及調查進度等,為何本人從未收過律政司的相關通知?」咁嘅提問,律政司若然再「沉默是金」,除了不近人情,也違反了約章,更是嚴重失職和折射出其傲慢「擺官威」,試問這不是帶頭破壞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精神嗎?

律政司一味扮盲俠,之不過盲俠耳朵會郁,識得「聽聲劍」,今律政司予人又盲又聾之感。漢奸黎涉刑恐本報記者單嘢究竟有頭緒未?再咁拖落去,難怪令人懷疑是否有人怯於外國勢力,抑或是投鼠忌器,不敢告漢奸黎?

古人說:「進一士之爵,則恐官之失賢;賞毫氂之善,必有所勸;罰纖芥之惡,必有所沮。」意思是說,晉升一個爵位,就思考自己是否用人失賢;對一個極小善舉的賞賜,一定要能起到勉人向善的作用;對一個極微惡行處罪,也一定要起到警戒世人不敢作惡的功效。然而,漢奸黎涉刑恐本報記者,明明有圖有片有真相,堂堂維護司法的律政司卻噤若寒蟬,有冇搞錯啊?咁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