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禁錮玉器商掠財 兩男判監

【本報訊】中年玉器男商人指稱向女鄰居的男友出售玉器後遭「走數」,去年八月十三日隻身到油麻地一賓館房間追回債項時,卻遭多人禁錮及施襲,又逼他拍裸照,然後盜去他逾萬元財物。涉案的女鄰居男友及一名男同黨事後被捕,遭控以非法禁錮及人等四罪,案件在區院審訊後,兩被告早前被裁定部分罪名成立,法官昨判刑時直指該名男友在案中是主導角色,將他判囚四十八個月;其同黨因受審前認罪,經酌量減刑後判監四十五個月。

身為同黨的首被告劉溢康(卅四歲),在審前承認非法禁錮、有意圖傷人及盜竊三罪。法官昨嚴斥劉曾親手用玻璃杯襲擊案中四十五歲男事主的頭,首被告亦分屬主犯,應予嚴懲。

至於次被告陳智國(卅二歲)早前受審後被裁定非法禁錮及盜竊罪成。法官認為陳是主導着本案,故其刑期比首被告高。

案件編號:DCCC 9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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