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表示,在一九九七至二○一七年間,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個案合共一百五十四宗,其中十三宗涉及公營房屋發展、五十五宗涉及市區重建局項目、兩宗為新市鎮綜合發展區,僅有八宗涉及司法覆核。向發展局提出質詢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大部分收地個案都是政府贏,但政府近日不斷放風,指條例會引起司法覆核,故意放大收地困難。
涂謹申認為,政府雖然提出多個覓地方案,但無一關於收回土地條例,如果政府夠決心,應引用條例收回新界農地,把土地用作公屋發展,符合更大的公眾利益。
另一議員尹兆堅也稱,數字反映政府刻意隱瞞,誤導市民以為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真的會招惹官司,以為引用條例必然帶來司法挑戰,塑造公私營合作為唯一及合理的房屋興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