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審計署批評透明度不足的研究資助局,近日在網上公布處理申請研究經費涉嫌有不當行為的個案數目,在二○一四至二○一六學年,共有廿五宗個案證實行為不當,當中三宗屬研究人員有意或無意挪用他人資料的學術剽竊,相關研究人員分別被取消相關撥款申請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二至五年。二○一六學年另有一宗懷疑造假個案,但最終未獲證明屬實。
研資局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負責審批研究資助的機構。研資局指其中一宗學術剽竊個案,涉事研究人員聲稱用防抄襲軟件掃描相關研究計劃書後,發現其計劃書有兩成多與其他研究文件相似,但竟認為並無問題,研資局指有關計劃書並無清楚列明引用資料的出處,屬抄襲剽竊,該研究人員最終被取消相關撥款申請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三年。
除此之外,三個學年有十四宗個案證實申請書沒有披露申請人與其提名評審員的關係,十五人被取消撥款申請,餘下十人被取消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一至兩年。另一類個案屬申請書沒有披露同類或相關研究項目,共有八宗個案經調查後證實屬實,三人被取消撥款申請,七人被取消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一至五年。
研資局稱十分重視研究操守,研究人員在進行研資局管理的資助計劃所資助的研究時,須恪守最高的操守標準。如發現相關的研究出現任何不當行為,研資局會以嚴肅態度處理,研資局成立了三個紀律委員會,分別負責調查、罰則及上訴,以處理涉嫌不當的研究行為。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學術誠信非常重要,不能接受任何剽竊等行為,研資局需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以往研資局未有詳細公布相關個案的細節,涉事研究人員犯錯亦無聲無息「好似無人知咁」,認為今次的公布是重要一步,令研究人員有所警惕。
他指研資局應把個案詳情通報相關院校,促請院校跟進及提醒研究人員提交申請時須分外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