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良藥,乙之砒霜」,用嚟形容旺角行人專用區就適合不過嘞。對於街頭表演者嚟講,呢度既有粉絲支持,又有可觀打賞,簡直好到不得了,之不過對於街坊嚟講就耳膜受罪咯,噪音污染令佢哋冇覺好瞓,受盡折磨,之所以「殺街」消息一出啫,街坊拍爛手掌,高呼:「超贊成!」就係咁解。
嗱,油尖旺區議會日前大比數通過終止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試驗計劃,即係話呢個有十八年歷史嘅「港版步行者天國」即將壽終正寢。有區議員毫不留情直斥專用區「烏煙瘴氣」、「神憎鬼厭」,話噪音唔止嘈到居民唔敢返屋企,連附近舖頭職員都要戴耳塞返工,苦不堪言,當年有份撐專用區嘅區議員仲鞠躬道歉添。
講真,運輸署當年推出行人專用區嘅原意唔錯o架,既可開發城市公共空間,又可減輕車輛帶嚟嘅污染,點知後來陸續集結五湖四海嘅街頭表演者,大叔大媽肆無忌憚展示歌藝舞姿,搞到專用區變成榕樹頭賣唱地咁,變質變味。最慘係部分街頭表演者連業餘資格都談唔上,唔理好醜擘大喉嚨獻醜,分分鐘嘈過地盤打樁。呢,舊年有化妝品店整咗個隔音屏障,諗住隔一隔啲噪音,點知屋宇署不分青紅皂白,竟然要求拆咗佢,簡直豈有此理。旺角居民被迫對住呢啲「音」功都咪話唔陰功,難怪聽到殺街消息鬼咁興奮啦。
問題係,當局殺完街之後係咪一了百了呢?斷人衣食,猶如殺人父母,呢班街頭表演者一直喺專用區搵食,好景起上嚟,唱首歌都可以收三千蚊打賞,突然被斷米路喎,唔嘈到拆天至奇。仲有喎,其他地方一樣有行人專用區,呢班人會唔會殺去第二個地頭搵食,冇人講得埋,到時一樣有第二班街坊耳膜受罪嘅咋。有人就建議當局另外物色地方畀佢哋表演兼發牌規管,之但係香港寸金尺土,地從何來呢?連表演場地都唔夠,發牌咪即係盞搞。
講到尾,港府搞個行人專用區出嚟就關人個關,由佢自生自滅,以為將外國步行街生搬硬套就萬事大吉,冇規劃冇王管咯喎,點會唔亂象叢生吖。真係諗極唔明,明明行人專用區係利民措施,搞得好仲可以成為特色文化景點,台灣、日本、歐美都有成功例子,偏偏港府連拿來主義都唔識做,呢啲咪叫橘越淮而枳囉。
冇計喇,港府大事做不成,小事做不來,亂七八糟嘅又點止行人專用區吖,上至十大基建之一嘅郵輪碼頭,下至毫不複雜嘅美食車,冇一瓣唔係搞到變成爛攤子,失敗收場,香港喺一班廢官把持下,點會有運行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