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乘搭升降機導致傷亡,市民需視乎升降機的管理人誰屬而提出民事索償,一般而言,私人住宅大廈的升降機,可向業主立案法團索償,而非直接控告相關升降機公司或承辦商,法團事後可向升降機承辦商要求賠償。若屬於政府部門的升降機,市民可直接向政府追討。
現行法例強制買第三保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則指,現時法例強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購買一般公眾責任保險(第三者保險),其保額最少一千萬元,故此受害人一般會向法團索償,至於升降機製造商亦會購買產品保險,維修公司則需買營運責任保險。引致死亡的賠償金額視乎年齡、職業及工作能力而定,已退休人士的賠償額約為二百至三百萬元,受害人一般都會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