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署招租標準不一惹質疑

【本報訊】產業署、康樂文化事務署及房屋署均招標出租部分政府物業,惟三署的標書或報價書無統一標準,其中產業署及房屋署僅需填寫租金及基本資料,有意承租人無法交代「經營抱負」,其預期投資成本及擬聘人手等亦不得知。相對地,康文署報價書則較仔細,基本資料外,亦需交代未來投資成本、預計聘請員工數目及現時經營的其他業務等,報價書亦設「其他與本報價書相關的資料」一欄讓有意承租人可補充資料。

產業署懶理租戶經營狀況

「簡單小廚」老闆娘Jodie表示,決定經營餐廳時曾仔細翻閱過三署標書或報價表,發現三署做法及標準不一,質疑為何一個政府出租一個單位,竟有三種做法。產業署不會理會原租戶經營狀況,三年租期一到,無論如何都必須重新遞交招標書,無續租可能。

她說,房屋署於三年租約將屆滿時會主動聯繫原租戶,了解經營狀況,並商討續約事宜,故現時她亦在尋求房署的物業承租,望能延續「簡單小廚」生命。她又認為,對於小食亭或食堂而言,當局僅以三年租約出租實在太短,經營一間餐廳需投放不少資金和心血,「六年經營係最基本,如果三年嘅話,餐廳啱啱穩定就要重新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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