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放生鄭松泰立法會蒙羞

鄭松泰前年於立法會會議廳倒插五星旗和區旗侮辱國體,繼法庭裁定罪成並罰款,再被立法會調查委員會一致認為其違反誓言及行為不檢,具足夠理由提出譴責議案,取消其議員資格。立法會前日辯論及表決譴責議案,反對派盲撐鄭松泰,譴責動議終不獲通過。「放生」鄭松泰凸顯反對派目無法紀,只講親疏不問是非,助長知法犯法的行為,向社會傳遞不良訊息,令立法會蒙羞。

反對派反咬建制派「欲加之罪」,為打壓異己,小事化大,以取消議員資格,削弱反對力量為目標,又說立法會不應DQ議員,議員議席應由法庭及選民決定。其實真正小事化大的是反對派,當日何君堯說了一句「殺無赦」,他們就要求DQ何君堯,從未提甚麼「不合比例」、「罪不至死」、「選民決定」,可見反對派的包庇護短、虛偽及雙重標準。

這亦說明反對派心中並沒有是非對錯,反中亂港、煽「港獨」、燒《基本法》、倒插五星旗區旗、搶手機等嚴重罪過,都可大事化小、「罪不至死」。這與反對派包庇區諾軒、許智峯、梁國雄乃至梁游等人是同出一轍。

近年立法會演變成破壞法治、秩序、荼毒青年人的禍根源頭,而反對派更多次包庇違規人士。現時懲處違規議員的機制單一,故成為反對派以「罪不至死」一詞讓同道避過一劫的擋箭牌,議事規則委員會應考慮增加懲處議員措施,如停職、訓誡、減人工、罰款及強制公開道歉等,以回復議會應有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