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按摩摸下體
申索人代號「A」,法庭下令不能披露其名字及身份,答辯人是林守光。入稟狀指一五年初,A因腸胃不適而常請病假,林某次在工作地點向A表示自己也有相同問題,並提議為A隔衣按肚有助紓緩。其後,林多次幫A按摩肚腹,A最初認為林出於好意,未有拒絕。惟同年十一月,林再幫他按肚時,卻解開其褲頭鈕,且愈按愈低,林更有幾次觸摸到A的陽具,但均會說「sorry」,A當時認林並非故意。
至同年十二月,林再為A按肚時,突然解開A的皮帶及褲頭鈕,即使A緊按褲子,林仍用右手伸進A的內褲,摸其陽具前端數次。林更曾拉開A內褲看了數秒。
案件編號:DCEO 1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