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浸聯會牧師涉性騷擾遭索償

【本報訊】香港浸信會聯會總幹事林守光牧師遭一名男子民事指控林摸下體性騷擾,他昨由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院,控告林守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林道歉及向林索取感情損害十萬元,並要求法庭下令林作出懲罰性賠償。

藉按摩摸下體

申索人代號「A」,法庭下令不能披露其名字及身份,答辯人是林守光。入稟狀指一五年初,A因腸胃不適而常請病假,林某次在工作地點向A表示自己也有相同問題,並提議為A隔衣按肚有助紓緩。其後,林多次幫A按摩肚腹,A最初認為林出於好意,未有拒絕。惟同年十一月,林再幫他按肚時,卻解開其褲頭鈕,且愈按愈低,林更有幾次觸摸到A的陽具,但均會說「sorry」,A當時認林並非故意。

至同年十二月,林再為A按肚時,突然解開A的皮帶及褲頭鈕,即使A緊按褲子,林仍用右手伸進A的內褲,摸其陽具前端數次。林更曾拉開A內褲看了數秒。

案件編號:DCEO 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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