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在財政預算案提出,購買自願醫療保險的市民,可獲扣稅最多八千元,有關條例草案昨日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食物及衞生局表示,納稅人為自己及「指明親屬」(數目不設上限)繳付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的保費,可獲扣稅;受保人須持有香港身份證。
此外,如納稅人購買多於一份自願醫保計劃保單,只要為每名受保人繳付的保費,不超過扣稅額上限八千元,仍可獲得扣稅。多於一名納稅人可就同一名受保人申索稅務扣除,數目同樣不設上限。「指明親屬」涵蓋納稅人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