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案連同開審前的程序,共歷時長達四個月,期間審訊過程多次出現波折,包括有人在公眾席叫囂、展示標語,更曾兩度有報稱內地遊客在庭內懷疑向陪審團席方向偷拍,但兩名偷拍者在接受法庭職員查問後均獲放行,其中一次的涉事人更疑將拍得的圖像外傳,但法庭職員未有登記其個人資料。法官當時了解事件後只向陪審團稱,可能是拍攝者無心之失,着陪審團毋須擔心,法官亦無因此解散陪審團。
早在案件正式審訊第三日,控方首次傳召證人作供時,公眾席一名女士報稱發現身旁男士疑向陪審團席方向拍照,她遂通知法庭,其後她又稱見到該男士以微信將相片發布。執達主任其後截停該名自稱內地遊客的男子,但無詳細查閱其所拍圖像,任由他自行刪除圖像,更無查詢及抄下其個人資料便讓他離開。法官之後向陪審團大派「定心丸」,着陪審員毋須擔心,並交警方調查,但至今仍無進展。
事隔數天,其中一名陪審員向法官發信指,就偷拍事件表示擔憂,法官與控辯雙方商討後,認為「無乜可做到」,並告之陪審團他們是受法例保障,若發現任何人發布庭上相片,屬干犯刑事罪行,會有執法部門處理。
首次偷拍事件不足兩周後,有陪審員又發現庭上有人疑偷拍他們,法官得悉後即轉介警方跟進,批准警員入庭將涉事操普通話男子帶走調查。警方翌日交代在其兩部手機均找不到任何在法庭拍攝的照片、影片及相關影像的刪除或發布紀錄,法官遂下令該男子不得再進庭聽審,並向陪審團交代警方調查結果,強調事件可能是誤會,着他們毋須擔憂。不過法官亦頒令公眾席除記者外其餘人士不得在庭內使用電腦、手機及電子通訊器材。
不過其後仍然有發生疑偷拍事件,本周二法官指引陪審團時,在法庭外大堂有一名女士報稱見到另一名操普通話男子對着直播審訊的屏幕拍照,她喝止該漢,並見到該漢刪除相片。她即時通知保安,執達主任亦上前了解並接觸該漢,最終亦讓他離開,庭上亦無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