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有本港記者在內地採訪期間遇襲,特區政府高層第一時間表示關注,記協亦發表聲明「強烈抗議」,並要求當局停止打壓新聞採訪的不文明行為,保障記者人身安全和正常採訪權利云云。
這就讓筆者想起西諺的一句話,任何一個壞掉了的鐘,每天總有兩次是準時的。記者正當採訪受到不合理阻撓,記協當然應該發聲,但發生在本港的同類事件,記協卻為何選擇性失聰失明?東方記者去年六四在維園遭壹淫媒老闆漢奸黎粗口問候娘親兼出言恐嚇,漢奸黎本身也是搞傳媒的,卻帶頭妨礙新聞自由,「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卻幾時見過記協「強烈抗議」?
「無國界記者」上月發表新聞自由指數排名,結果中國在一百八十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一百七十五,香港則排名七十。中國無新聞自由,不是今時今日的事,儘管毆打記者從任何角度看都是錯誤行為,但大家喜歡也好,不喜歡也罷,這個國家就是如此。反觀香港,「新聞自由」是固有的核心價值,大家更應像保衞粵語般盡力捍衞,記者帶埋母親大人上班,甚至終日提心吊膽會否「畀人搞」,「新聞自由」到了最危險的時候,記協為同業發聲,更加責無旁貸。
不過嘥氣喇!正如俗話所說,狗不會咬餵牠的手,記協為漢奸黎所養起,是壹淫媒的「外圍組織」乃公開的秘密,別說漢奸黎恐嚇東方記者,他們連屁都不敢放一個,就是漢奸黎搞「假自僱,真裁員」,記協也要為其緩頰,「敦促」他作「最好安排」,這就是為甚麼該組織被網民稱為「妓協」──恩客出錢愈多,招呼愈周到也。
說到雙重標準,除了妓協,林鄭亦是五十步笑百步。記者遇襲,她呼籲人家守法,這番話怎麼不去跟漢奸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