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十幾萬執尾無果
陸偉雄認為政府應該檢討現行法例,令到涉滲水單位業主不能逃避責任,保障苦主權益。「我個單位出現滲水問題,拖拉近四年都未能解決,最終我都只有賣樓『避難』。」
「我曾經自費十幾萬執過間屋,但冇幾耐就已經打回原形,有裝修師傅直頭同我講,爛成咁,不如趁樓市熾熱,將單位執成『化妝樓』賣咗就算數,但我真係過唔到自己嗰關。」
飽受樓上亂間劏房,導致單位漏水的土瓜灣居民陳小姐亦指,為解決滲水問題,曾主動向坊間多名裝修師傅詢問如何令單位復原,得到的答案均是令她失望,現時她只有寄望透過訴諸法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