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政府日前刊登批示,宣告南灣湖十六幅土地批給失效,旋即引起多名土地承批人不滿。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回應事件時,死撐是按照澳門現有法律執行,依法施政。若土地承批人對政府處理有不同看法,可透過訴訟解決。
至於澳門政府仍有多少幅土地將宣告批給失效,羅立文則指,相信工務局的網站有這方面的資料,若沒有,他會指示工務局局長上載。
相關批示早前刊登後,即惹來強烈反彈,有承批人指土地到期前未發展的責任不在承批人,建議政府修改《土地法》,亦有承批人認為《土地法》沒理會土地未發展是否歸責承批人的問題,指法律有違公平原則,希望政府有勇氣承擔。
涉及的十六幅南灣湖土地,面積由五百零一平方米至九千六百五十平方米,全部屬商業或商住用地,面積合共逾五萬八千平方米。相關土地的批租期已於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屆滿,其中C區十一個地段位於澳門立法會前方,而D區兩個地段則位於澳門旅遊塔附近。按照批示,土地承批人可於通知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或於十五日內向澳門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