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於二○一六年十月立法會大會上倒插五星旗及區旗,惹起各界批評,獨立建制派議員謝偉俊就事件提出譴責議案。立法會昨辯論該譴責議案,建制派怒斥鄭松泰身為議員及大學講師,故意做出侮辱五星旗及區旗行為,是知法犯法、罪無可恕,甚至「抵死」。惟在民主派護航、建制派未齊人投票之下,議案不獲通過,「放生」鄭松泰。鄭松泰「甩難」後並無悔意兼死撐,更指如有機會再來一次,就「不會踩界,會直接犯咗佢」。
謝偉俊前年十二月提出譴責鄭松泰議案後,立法會就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上月一致裁定鄭松泰行為不檢,及違反議員就職宣誓時有關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誓言。而法庭去年九月亦裁定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兩罪罪成,罰款五千元。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議員如有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經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主席可宣告該議員喪失議席。
立法會昨辯論譴責議案,建制派紛紛「圍插」鄭松泰。議員蔣麗芸指鄭為人師表,卻在立法會作出有關行為,是知法犯法、罪無可恕,鄭並非英雄,而是狗熊。議員陸頌雄則指,鄭松泰的行為是不尊重國家及香港,質疑鄭怕被鏡頭冷落,為引人注意而作出有關行為,最後被裁定罪成是「不作死,不會死,抵死就係呢啲」。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批評鄭踐踏國家尊嚴,無聊無恥的行為,是當立法會誓言「發噏瘋」。
民主派就為鄭松泰護航,其中公民黨楊岳橋指鄭的行為雖不恰當,但並非取消其議員資格的理由,批評建制派「欲加之罪」,為打壓異己,小事化大,以取消議員資格,削弱反對力量為目標。民主黨胡志偉則指,鄭的行為已受到批評,法庭亦已裁決,只有選民有權決定議員去留。專業議政梁繼昌則指,如議員行為不檢就需喪失議員資格,議員在會議廳「瞌眼瞓」、吃零食、打鼻鼾亦應屬行為不檢,認為鄭的行為並不至於被褫奪議員資格。
立法會最後表決譴責議案,不計主席梁君彥,四十一名建制派只有三十九名議員在席,議員陳恒鑌及石禮謙不在席,而民主派除了鄭松泰避席未有投票,其餘全數在席並投反對票,議案在三十九票贊成、廿五票反對下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