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梁天琦律師稱警部署「反智」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共六罪,案件進入尾聲。控方上周完成結案陳詞,昨日輪到辯方於高院展開結案陳詞。梁天琦代表律師先作陳詞,指梁當時在衝動下才襲擊交通警員,並已承認襲警罪,但強調梁未有干犯暴動罪;即使他以身衝向警員的盾,亦未有對警方造成實質威脅。辯方又質疑警方當天的部署「反智」,而速龍小隊姍姍來遲支援,亦令事件惡化。

稱梁早已承認襲警

首被告梁天琦(廿六歲)被控一項煽惑暴動及兩項暴動。其律師指出,因本民前支援小販,梁自覺在一六年二月八至九日案發期間,應保護市民並捍衞本土文化。辯方質疑在初一晚上,警方和食環署人員未有執法,砵蘭街現場洋溢新年氣氛。惟警方稍後卻推出高台,並把裝備升級。此外,警方把聚集在砵蘭街的人群,驅往警力不多、屬重要幹線的亞皆老街;辯方反問警方此決定,是否「反智」。同時,事件不斷升溫,速龍小隊卻在初二清晨四時後,仍未到達現場。

律師舉例指,當時情況如「超人」片集,超人被怪獸打至死去活來,才突然想起有撒手鐧;惟律師表示不明白警方為何作出如此部署。律師又指梁當時為保護市民,而進行選舉遊行,卻錯誤地以為警方因此不會再使用暴力。律師又指梁在本案中,早已承認襲警罪,顯示他敢做敢當,及表示歉意;惟梁當時並未有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亦未有煽動他人,要求陪審團考慮此點。

案中另外四名被告依次是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二十至二十九歲)。梁的律師昨陳詞完畢,今日將由次被告的代表律師陳詞。

案件編號 : 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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