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拘捕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的偵緝警長蔡國基繼續作供,並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張善恒於前年四月十二日由台灣返港隨即被捕,之後他被帶到荃灣警署,受到警方威逼利誘,雖然張的母親已帶同律師到警署,但張最終無奈放棄接見律師,及在錄影會面向警方招供。
代表張善恒的大律師盤問蔡時指稱,當日飛機抵港時,張在飛機上被捕,張及後要求見律師,但總督察謝旦生在荃灣警署威嚇張說:「你知道呢度係警署,無人可以見律師,就算講幾隻字都唔得,你唔好同我玩嘢,律師幫你唔到」,謝當時又表示,若然張合作,便會准許張見母親,同時要求張若被問需否見律師時,「答唔需要就得,唔好講其他嘢。」結果,張被帶到警署報案室的前台,在該處遇見母親及陪同母親的律師,但張表示毋須律師代表。
該大律師續指,張及後再被另一名偵緝警員利誘招供,該名警員對張說:「你諗清楚啦,只有警方先幫到你,你可以同阿媽講唔要律師,因為請律師要使好多錢、要賣樓,係你咁戇居先群埋另外兩名被告,隔籬嗰位金毛仲喺度吹噓自己幾有錢,點樣享受生活,你諗吓自己將來啦,你仲有將來(口架)」。蔡昨在庭上否認辯方的說法,並指他及同袍都沒有以毆打、威嚇、利誘或施壓等方式,從而令張在警誡下招供。
控方又播放重組案情的錄影片段,張在片中利用人像布偶示範他們的行兇經過。張指自己用雙手穿過死者腋下,從後扣住死者雙手並將死者拉低,次被告劉錫豪乘機騎在死者身上,除了用哥羅芳掩死者口鼻,又將手套塞入死者口中。及後首被告曾祥欣替死者打酒精針,曾搜查死者的公文袋及西裝褸,劉則拿走死者戴住的腕錶。曾、劉二人合力將死者屍體拖入廁所,曾捉住死者雙肩,劉捉住死者雙腳,但曾在搬屍中途鬆手,令死者頭部撼到地下一下。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