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粗口網片教壞細路 執法不力助長歪風

網上直播講粗口無王管!網上電台及社交網站直播不時出現粗言穢語,吸引不少網民觀看及留言,當中不乏未成年兒童。現時電影、報刊及物品辦公室(電報辦)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限網上言行,惟條例名存實亡,過去三年「零檢控」,只有一宗個案網主被要求加上警告字句。家長團體及心理專家斥當局猶如「紙老虎」,敗壞風氣,「教壞細路」。

互聯網世界無遠弗屆,充斥粗口的直播及影片更是遍地開花。本報記者隨機上網搜索,輕易找到多條含有大量粗口並設為公開的影片。有知名人士在網上公開直播時真情流露狂爆粗,字眼更涉及性器官或語帶侮辱,網民互動以粗口留言評論比比皆是。

有人借二次創作為名,將原本具教育意義的成語動畫改成「粗口版」系列,個別影片吸引逾四十三萬觀看次數,有留言指「仲學到嘢過原本嗰套」;亦有青年錄製節目,教人用粗口罵人,內容包括「X你老帽」、「關你X事」等字眼,首集觀看次數更高逾六十萬;有疑似未成年少女上載影片「Rap粗口歌」,惹網民質疑她「未必知道粗口歌詞的含意」。

發布不雅物品 可判囚一年

記者將上述影片的部分片段給市民觀看,身為人母的程小姐觀看短片時大表愕然,坦言擔心小朋友會有樣學樣,認為上載影片前應先作審查。另一年輕媽媽陳小姐則指,影片不應集中在粗口上,平日會陪伴小孩上網,如看到此類內容會即時教育及糾正。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任何人向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不雅物品,或是否知道該人是青少年均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罰款四十萬元及入獄一年,重犯最高罰八十萬及入獄一年。律師黃國桐指,網上講粗口刑責誰屬值得商榷,知名人士或一般網民在個人社交網站平台上直播時講粗口,而該平台若是公開,該人士被檢控的風險較大;若網台主持受聘於某公司,主持人違規講粗口,相關公司負責人亦需負上刑責。

收投訴始執法 三年零檢控

惟監管部門電報辦發言人承認,要有效監察網上資訊的發布實際上並不可行,一直採取以投訴為主導的方式,過去三年收到二十三宗網上發布涉及粗口內容的投訴,經調查後有一宗投訴成立,有關網主按要求加上警告字句。

「名人網上公開講粗口會產生模仿效應,擔心小朋友有樣學樣!」香港家長協進會會長黎曾慶直斥,有關執法部門有法不依,完全無阻嚇作用,儼如「紙老虎」,應要切實執法並殺雞儆猴,否則只會助長歪風,道德淪亡。他指家長不可能無時無刻看管及教導小朋友,小孩模仿粗口文化的現象十分可悲,在公開頻道講粗口的人士不能以言論自由作擋箭牌,促請相關人士自律及注重個人修養。

網絡世界影響 比朋輩更甚

教育心理學家彭智華直言,網絡世界的資訊較電視及朋輩言行的影響力更明顯,「網上聽人講一句粗口,比起聽到長輩親身講更加印象深刻。」彭又稱,青少年心智未成熟,未能分清對錯,以為粗口代表詼諧、有趣,衝口而出時不但影響個人修為,亦有可能冒犯他人。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出,政府部門投放於監管網上言論的資源不足,惟網絡紅人或明星的一言一行會成青少年模仿對象,他們在網上公開平台發言時應謹慎,以用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的準則約束個人言行。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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