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偷逾1800印花 兩便利店員罰款

【本報訊】7-11便利店三名兼職男收銀員,去年底分別偷去店內共逾一千八百枚印花,總值逾三千七百元,以換購「Le Creuset及Line Friends」系列杯子,三人事後各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時,男學生獲准以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處理案件,控罪撤銷;餘下兩名被告則認罪,各罰款一千五百元。

三名被告依次是任職廚師的羅東來(四十三歲)、任職文員的陳嘉浩(三十五歲)和學生潘煜珩(二十歲)。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二月廿日至廿一日期間,在尖沙咀麼地道的7-11便利店內,分別偷取一千零二枚、五百八十一枚和二百九十二枚印花。

案件編號:KCCC 109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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