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女童在一五年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受害女童的班主任譚彩玉繼續作供,她指女童在學期間表現中上,學習、社交、自理能力都屬理想,而且健康狀況良好。譚老師更指女童繪畫勞作都顯其創造能力,在一次勞作堂上,女童在心形卡紙上寫了「爸爸媽媽我愛你」,而且學校當時還未教她寫那個「愛」字。
譚老師昨在庭上講述女童的學習情況,指女童在茶點進食等並無問題,學習方面亦符合要求,只是須加強協作及發音能力。譚又展示女童的勞作,指她懂得用紙條設計手鐲,黏花點綴、又懂得畫樹及葉,曾跟老師說「我在樹下休息乘涼」,她更懂在心形心意卡上寫了「爸爸媽媽我愛你」。至於學習方面,女童最突出是數學科,雖然英文科聽講能力較遜,但寫作方面表現理想,而體能健康及藝術成績、情緒管理及社交能力表現亦屬中上程度。
譚老師記得,一五年二月之後某天,見女童上學時一拐一拐,查問下她表示回鄉爬樹受傷,向女被告王榮汶(四十二歲)查問她亦說:「你估佢好乖呀,成日都周圍玩周圍爬」。三月底之後女童差不多整個月沒上學,到四月廿八日再出現,就見她面有瘀傷兼悶悶不樂,想上前抱她一下以作安慰,但她閃身避開,似是手上有傷怕痛。
當日她向女被告查問,對方回應之前將女童帶回大陸找人照顧,但女童不喜歡那個人,故意在床上大便,將人惹怒所以被打。譚說將此事向校長報告,校長還叫她繼續留意女童的情況,豈料此後女童沒有再來上課,且正式退學。譚老師重申,女童上下課都由女被告接送,她就未曾見過女童父親、即本案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
案件編號:HCCC 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