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景灣航拍機 夜擾空域

大嶼山愉景灣上空近日經常有航拍機於夜間飛行,更疑似在飛機飛行航線附近盤旋,恐令本港的航空安全受到威脅,隨時引發「撞機」風險。民航處回應稱,處方已制訂無人機操作的相關飛行安全指引,如只限白晝、不得在機場交通區域或任何機場五公里範圍內操作等,因此民航處已將有關個案轉交警方跟進。警方發言人回應指,接獲相關部門轉介,指有市民投訴有航拍機在大嶼北區內上空飛行,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求警協助,由大嶼北分區人員跟進。

有在愉景灣工作的讀者向本報表示,本周日(4月29日)晚上十時,發現有航拍機在愉景灣上空飛行,據他所見,該航拍機在上空飛行了最少三分鐘,由迪士尼樂園酒店上空飛往愉景灣上空,最後疑似在愉景灣來往中環的碼頭降落。

間中出沒 「閃吓閃吓」

讀者指,該航拍機間中便會在愉景灣上空出沒,多數於晚間飛行,未知是否拍攝附近夜景,「架航拍機夜間飛行時會發出閃光,閃吓閃吓,好容易見到。我喺愉景灣工作,耐唔耐都會見到架航拍機飛。」不過,他同時亦見過不少飛機在該處附近飛行,擔心航拍機會進入飛機飛行航線,或引發「撞機」風險。

民航處表示,無人機屬航空器的一種,在飛行安全方面,受民航條例規管,該處已把上述個案轉交警方跟進。民航處一直致力保障飛行安全,包括無人機的運作,以確保這類活動在符合飛行安全規例的情況下進行。

違飛航令 可判囚兩年

根據現行法例,所有操作無人機的人士,不論所操作無人機的重量或用途,均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簡稱「飛航(香港)令」)第48條監管。有關條例訂明任何人士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如有違反上述條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及監禁兩年。民航處呼籲市民,如目睹危險無人機活動,可即時報告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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