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怡獲獨派協助匿藏台灣

【本報訊】本案在旺角暴亂案中,涉及最多的被告,共十男一女,而案中唯一女被告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但她在案件開審前已棄保潛逃,其後被指獲台獨派協助匿藏台灣。據了解,李在本案中涉嫌追趕後退的警員,她又涉嫌在暴亂中掟雜物。

認逃避審判 法庭發拘捕令

這宗歷時逾六十天的審訊,過程亦一波三折,法官四度把裁決押後。案件於去年一月再提訊時,現年十八歲的女被告李倩怡未有出庭,遭充公三千元保釋金,法庭並發出拘捕令。李匿藏台灣多月後,去年八月網上流傳一段其聲明及錄音。李在聲明中稱,是獲得台獨派從中協助,又說:「你o地可以話我怯懦,逃避香港司法o既審判」,更聲稱已不相信香港有法治。

據悉,控方案情指,李於前年二月九日(初二)清晨四時,和逾一百人在山東街一帶非法聚集。當警方的防線後撤時,李和其他人追趕後退的警員。此外,李被指在清晨五至六時,和逾一百人在豉油街聚集,人群在一小時內不斷向警員掟雜物,而她在該次事件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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