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憂何志平代表律師難持平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為中國某能源公司行賄,去年十一月在美國紐約被捕,至今仍被扣留。美國司法部周二向何志平涉賄案的主審法官福里斯特(Katherine Forrest)致函,指相信何志平的律師費用全部或部分由第三方、即何代表的能源公司支付,有利益衝突之嫌,要求法官調查此事。

指何律師費由涉案能源公司支付

司法部在信件中指,在審視何志平被捕後的電郵及電話來往後,強烈認為何志平的全部或部分律師費,是由涉案能源公司支付,而並非何本人。司法部補充,經過衡量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後,擔憂何志平的律師同時處理兩方面法律事務,變得無法持平地為何服務,質疑律師是否適合為何出庭辯護。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早前致函法官,要求禁止部分從何的手機中找到的證據呈堂,福里斯特指法院未有定案,建議相關單位於本年七月十三日再議。

聯邦調查局(FBI)的控罪書中,多名涉案人物都以代號描述,但隨着控辯雙方提交多份證供,相關人物的身份亦相繼曝光。控罪書指何志平是以「非政府能源組織」(the "Energy NGO")高層身份,向乍得及烏干達高官行賄;比對文件可見,「非政府組織」是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何志平是該會常務副主席。

協調案中電郵 員工「CC-1」身份曝光

何志平大部分的涉案電郵均透過一名代號「CC-1」的女員工協調,整理後傳送予身兼「能源公司」及「非政府能源組織」的「主席」(the Chairman)。對比最新證供,CC-1是中華能源基金會的首席主任張雅,而「主席」就是中華能源基金會主席、亦即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葉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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