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在一宗涉及假文件借貸的財務詐騙案件中,向兩名涉嫌放高利貸及洗黑錢的財務公司職員發出免予起訴書,以讓兩人擔任證人出庭指證案中九名女被告,惟辯方指兩人牽涉的控罪刑責均較各被告面對的控罪為重,質疑控方此舉是放過刑責較高的人,卻以此檢控刑責較低的人,構成不公義,辯方因此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主審法官昨聽罷陳詞,亦質疑警方及律政司未查清事件便匆匆發出免予起訴書,是過於輕率及粗疏,直言「呢個檢控睇落有啲醜陋」,並慨嘆:「香港淪落到咁真係好慘!」
本案涉及九名女被告,分別為康凱玲、梁麗兒、李小鳳、甄淑賢、袁宇敏、袁宇寒、曹結議、陳善兒及張可盈,她們各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她們於一六年二至三月期間,以虛假的亞洲夜總會工作文件,誘使一間財務公司批出二萬元貸款。除康及曹還押外,其餘被告獲准保釋外出。同案另有三名被告則早前已認罪及判囚。
九名女被告案件原定於今年二月底審訊,期間控方給予兩名財務公司職員免予起訴書。辯方則指,被告雖借貸兩萬元,但每月還息九百元,遲繳款一天更須加付五百元,有被告借貸半年已償還了逾三萬元,從被告須償還的利息等可見,案中兩名被免予起訴的證人,疑牽涉放高利貸及洗黑錢罪行,兩罪的刑責較各被告面對的控罪為高,但卻能獲控方免予起訴書;辯方形容此舉令審訊「冒犯司法公義準繩」,對被告構成不公,故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法官葉佐文一度問及調查進度,控方透露涉案財務公司的持牌人是一姓盧女子,但律政司仍等待相關調查報告,才能決定是否會檢控其他人士。
法官聞言直指案件尚未查畢,未清楚相關人士角色,便先給予兩名職員免予起訴書,「做嘢都可謂粗疏喎」。法官又指,該兩名職員不但不會被起訴,即使警方日後向他們錄取警誡供詞,「呈堂嚟做乜?好似玩玩吓咁!」兩人亦未必會出庭指證自己的幕後老闆,法官質問控方何以急於在這個階段便發出免予起訴書,反問控方:「唔係應該處理咗最嚴重嘅人先咩?」而財務公司最後可能因此而未有人會被起訴,法庭最終只能向投訴人表示沒有發現,法官不禁嘆道:「香港淪落到咁真係好慘!」
辯方亦指,該兩名職員有一定的參與角色,亦是最有可能指證財務公司等,直指控罪刑責較重的獲免起訴,本案被告刑責較輕的卻被檢控,在公眾眼中會顯得奇怪,故要求控方撤回兩人的免予起訴書。控方回應指,本案需要依賴該兩名職員的證供,並非草率地決定給予兩人免予起訴,使案件能繼續審訊。
法官聽罷再指出,警方及律政司「睇落就係後知後覺」,質疑「(控方)會唔會係面子問題呢?」更形容「呢個檢控睇落有啲醜陋」。法官最後指示辯方正式去信律政司商討事件,並下令控方將今次事件報告律政司以考慮下一步行動,法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六日,屆時會審視最新進展以考慮是否頒令終止聆訊。
案件編號:DCCC 1119/2016、259及26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