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控兩董事違誠信 日彈珠機大王索賠

【本報訊】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Kazuo Okada)前日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民事控告兩名聲稱獲家族控股公司岡田控股委任出任董事之人士,指兩名被告違反董事誠信責任,在公司一宗民事訴訟中以不利條件和解,招致公司損失,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原告岡田和生在入稟狀表示,岡田控股是香港公司,用以持有日本上市公司Universal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UEC)的股份。UEC以前亦經附屬公司,持有美國上市公司永利度假村的股份。原告與兩被告高田誠(Makoto Takada)及石田敦信(Atsunobu Ishida)由去年八月起,就誰是岡田控股董事出現爭議。

指收購案以不利條件和解

原告指永利在一二年試圖強制收購UEC手上永利股份,當時UEC興訟反對。今年二月,由被告管理的UEC仍公開預計可從永利獲四十五億美元賠償,但不足一個月後,UEC卻以僅廿六億美元與永利和解。原告指被告在此事的決策屬塞責。原告亦指,UEC會於三月底開周年大會討論修改公司章程,原告以岡田控股大股東身份向被告查詢卻無回應。原告因此要求頒令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A 9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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