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十八個土地供應選項諮詢公眾,較具爭議性的包括收回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利用新界的私人農地儲備。而民政事務局正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諮詢公眾,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指兩個諮詢無衝突,亦不能預知諮詢結果,他說會如實反映市民意見。
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為其中一個短中期選項,小組認為社會應作客觀、理性討論,而不應簡單概括地說所有私人體育會的用地都應收回建屋,或所有都必須保留。以粉嶺高爾夫球場為例,《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提出兩個方案,一是局部發展方案,建議發展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約三十二公頃土地作房屋發展,提供四千六百個住宅單位,餘下一百四十公頃球場仍可繼續舉辦國際賽事;另一方案是全面發展整個球場作房屋、商業、休憩用地,及旅遊消閒用途,可提供一萬三千二百個住宅單位。
另一選項是利用新界的私人農地儲備,小組估計發展商擁有不少於一千公頃新界農地,建議由政府提供基建,發展商提供農地發展房屋,但要提供一定數目資助房屋。對於為何不直接收地,黃遠輝說,對於新發展區內的農地,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為由而收地,但該一千公頃農地,部分並非坐落發展區,即使用作公共用途,仍會有不確定性,若面對法律挑戰,涉及時間亦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