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七月一日國家領導人訪港期間,多名社運人士在尖沙咀海旁示威,其中兩名男示威者聲稱當時遭警員無理鎖上手銬帶走。二人事後質疑警方不必要地向他們使用手銬,疑有濫權情況及違反《警察通例》,早前分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代表警隊的律政司司長各索償五萬元。案件昨於小額審裁處再訊,由於警方仍未向兩名申索人提供現場錄影片段以準備審訊,審裁官將案押後至七月十八日再訊。
兩名申索人分別是關振邦和梁國華,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他們當日示威期間,一名沒有出示委任證的便衣警員與他們爭執,其後便衣警員突然宣布要拘捕參與示威的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期間,關意外跌倒地上,因感覺不適便一直臉朝天躺在地上,梁則站在海旁使用手機,惟兩人皆遭軍裝警員鎖上手銬帶上警車。
案件編號:SCTC 42079-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