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美容監察今年二月至三月進行調查,發現最少五間醫學美容院的網頁以推銷手法為醫生招攬客人,如刊登手術前後對照相片、用家分享及提供免費服務或優惠折扣,有關醫生涉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袁海文指,根據守則規定,個別醫生不得自行或由任何人代表他們,或容許任何人向並非其病人的人士作業務宣傳,廣告內容亦不可以推銷其他服務。袁表示,合乎標準的醫美中心網頁應只描述事實,如提供療程價格及療程內容,其他有推銷目的之內容皆屬違規。
他指調查中違規情況最為明顯的美容院於網站列明積分獎賞計劃,其中一項獎品為必須由醫生施打的肉毒幹菌(Botox),他認為該名負責醫生已涉違規。網站亦張貼了手術前後對照相片及多篇有關服務體驗的博客貼文,貼文有提及醫生名字,袁質疑醫委會有否跟進。
醫務委員會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張德康表示,《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有明確條文規管醫生宣傳,他們有責任避免自己落入自我宣傳的嫌疑,「美容院廣告列出醫生名字已有機會涉及宣傳,要看廣告到底是介紹店舖還是介紹醫生。」
初偵會目前正處理數個有關醫生涉美容宣傳的投訴,會視乎醫生於廣告中的角色,及有沒有以適當行為制止自己名字出現於廣告。
美容監察又進行「放蛇」,預計下月會向醫委會投訴,現已鎖定多於一位美容院醫生涉違規。袁海文指現時規定醫生資料不可在印刷媒體中與美容院等廣告刊在同版,希望醫委會釐清此條款是否適用於網頁。另外,他促請政府及立法會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屆時要使用「醫學」一詞,必須要有醫生擔任醫務行政總監,為美容院承擔責任。
衛生署回覆指若草案通過,提供醫療服務的美容中心須登記成為日間醫療中心,並須有直接及分開的入口,與其他非醫療服務場所,如美容中心分隔,確保服務使用者清楚知悉自己正在接受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