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認呃呃氹氹維生

【本報訊】曾祥欣向警方披露他與死者、「小草」及其餘兩被告的關係,形容自己與死者是「搵錢拍檔」,但二人的合作不外乎「呃呃氹氹,食腦維生,難聽啲講係詐騙」。他早於案發前九至十年認識死者,有複雜的金錢瓜葛,雙方各自都有欠對方的錢,金額動輒百萬元。曾稱死者案發時無業,但有炒期指,經常自稱「好窮」,但實際「收埋好多錢」。

指被死者騙兩次

他指死者常以投資油礦煤田要求他融資,當時死者剛在北角開設一間投資公司,亦想邀他入股,但他過往已被欺騙過一至兩次。曾祥欣修讀過鑽石課程,但會考成績差,一直無業,其餘兩被告及「小草」等人,一日三餐由他支付,眾人每月花他逾四萬元。他租住DAN6單位的租金,是他姑媽向祖母取得廿萬元後,他一次過預繳了逾十七萬租金。案發後他向父親表示「有啲事可能要着草」,父親給他八萬元便沒有追問。

曾稱他在劉錫豪十四歲時已認識對方,劉「有少少背景」可助他「收數」,而第三被告及「小草」則是他的好朋友,「小草」更是他的「契女」。死者試過透過他叫劉向財務公司借錢,將劉的借款「食晒」,劉不甘受騙,故視死者是仇人,但劉不憎恨他,因他倆是多年朋友,還經常「黐飲黐食」。警員問曾是他支付劉的起居飲食,為何劉殺了死者後他對劉言聽計從?曾解釋當時他六神無主,加上劉認識有背景的大人物,故非常驚慌,沒想過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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