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後花園」之稱的元朗南生圍近月頻頻遭人縱火,不僅珍貴的自然生態毀於一旦,不少港人的集體回憶同樣付之一炬。奇怪的是,警方對此愛理不理,不見積極調查,遑論拉人破案。說到底,南生圍之所以一再遭殃,與港府保育葉公好龍脫不了關係。
南生圍因為小灣鱷貝貝而聲名大噪,自此成為港人郊遊、拍照熱門地。由於上址有大片濕地,聚集不少野生雀鳥,社會人士一直要求港府進行全面保育。問題是,南生圍屬私人土地,大部分已被發展商收購,並多次向城規會申請興建住宅。偏偏港府對保育和發展訴求置之不理,一方面拒絕保育賠償,另一方面又拒絕發展申請,結果南生圍慘遭毒手。
類似的「先破壞後發展」事例不勝枚舉,港府經常打着保育名義,突然將新界私人土地改劃為綠化地或郊野公園,卻又拒絕作出賠償,業權人有地動不得,不強烈反彈才怪。又由於業權人多為鄉紳土豪,形象欠佳,每次抗爭只會被視為貪得無厭,激起市民反感。港府一味翹埋雙手,根本是製造社會矛盾的罪魁禍首。
保育和發展非不能並存,關鍵在於有沒有全面的保育及賠償制度。不少人倡港府設保育賠償基金,奈何港府善財難捨,置若罔聞。保育地逐一消失,南生圍不會是最後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