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香港法例規定,外國人在香港受聘做任何工作,不論是有薪或無薪,長期或是短期,都必須申請工作簽證,否則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兩年。來港進行文化或體育活動的海外名人誤墮法網,隨時淪為另類「黑工」,甚至惹上牢獄之災。
有外國樂隊去年獲邀到香港獨立音樂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表演,但因未有申請工作簽證而被拘捕,更一度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控方最後撤銷檢控。外國人來港開班教學同樣要申請工作簽證,日本空手道大師佐久本嗣男,前年獲香港空手道總會重金邀請來港訓練港隊,但疑因主辦單位行政疏忽,未為他申請工作簽證,令堂堂武術大師一度淪為「黑工」,被入境處帶走調查。
紋身師、私影模特兒、僧人也曾成為另類「黑工」。曾在世界比賽奪冠的台灣紋身師陳易鴻和蔣孟儒,去年來港旅遊期間為舊顧客紋身,結果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兩人其後認罪,各被判監兩個月,幸好可緩刑兩年。不過,確實有另類「黑工」要入獄的例子。台灣黑澀會成員唐子涵及日本女模石田智美,前年分別獲邀來港私影,但未有申請工作簽證,最後都因為違反逗留條件而被判監兩個月。另外,有五名內地僧人前年持旅遊證件來港,在寺廟進行法會誦經,亦被入境處以違反逗留條件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