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華明商場無障礙通道起好唔畀用

《東方日報》日前獨家報道,政府當年出售公屋商場及停車場等資產時「漏招」,導致多個屋邨的公共地方業權分散,難以興建升降機、扶手電梯或行人通道上蓋等利民設施。本報今日再披露,屬租置公屋的粉嶺華明邨,因領展與屋邨法團未能就公共地方的使用達成共識,邨內商場一條新建成的無障礙斜道可能「起好都用唔到」,甚至整個出入口都要圍封,居民或被迫兜路進出。有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塞責,要居民承擔當年「漏招」的後遺症。

本報早前報道,政府當年以「不可分割業權份數」方式出售公屋資產,導致多個屋邨的大量公共地方,領展(或再拆售資產的新業主)與房屋委員會都擁有業權,必須雙方同時同意才能夠加建升降機、扶手電梯或行人通道上蓋等設施。對於華明邨這類租置公屋的公共地方,更是領展(或新業主)、房委會及業主立案法團都擁有業權,如欲興建新設施就難上加難。

商場兩座中間屬公共地方

華明商場分為兩座,兩座中間的通道屬公共地方,居民只須步行數秒鐘,即能直接往來兩座商場。領展於二○一六年開始翻新華明商場,由於不涉公共地方而毋須法團同意。一七年翻新工程竣工後,居民及房屋署發現領展在商場地下加建了一級梯級,必須增建無障礙設施,否則可能違法。領展其後亦同意,在兩座商場中間加建一條三米長的斜道及扶手欄杆,以便使用輪椅的殘疾人士及嬰兒車出入。

停用斜道 居民被迫兜路行

不過,領展在加建斜道後才發現,礙於位置及設計問題,該條斜道必須「借用」一小塊公共地方,才能將盲人引路徑延伸至商場之外。惟華明邨法團拒絕承擔有關費用及法律責任,雙方經多番商討亦無果。

領展現時用一排排的花盆,將該出入口的樓梯位臨時圍封,居民只能經狹窄的斜道出入商場。若雙方最終無法達成共識,不但該條斜道須停用,被花盆圍封的梯級位亦可能要永久封閉加建欄柵,以免領展因而犯法,居民將被迫改用商場兩側設有臨時斜道的通道出入,要花時間「兜路」來回兩座商場,對大家都造成不便。

領展:已按屋宇署規格興建

領展回應指,華明商場提升工程已按屋宇署《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新增設斜道,方便訪客進出商場。就加強設施與屋邨公眾位置的連接,該公司正與法團商討有關工程方案。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業主立案法團代表全邨小業主,如答允興建新設施便要負責任,認為華明邨法團的取態屬穩妥及可以理解,如領展能及早與法團商討,或可避免目前情況發生。另一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批評,政府當年賣產劃地有明顯缺失,變相將管理成本轉嫁小業主,導致今天要由小業主與領展就公共地方設施問題「大鬥法」。他認為只要房署肯承擔有關新設施的費用,即可處理問題。

記者郭詠欣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