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失去法治香港還剩甚麼

法治曾經是香港最珍貴的核心價值,過去不管經歷多少風風雨雨、艱難挫折,港人從來沒有放棄,始終相信法治,堅持法治,維護法治。然而時移勢易,近年來法治變質變味,漸行漸遠,再也不是港人曾經熟悉的法治。

反中亂港勢力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固然肆意扭曲法治,特區政府為了所謂的「大和解」,更是將法治棄如敝屣。明明是違憲違法的行為,到了港府尤其是律政司手上,不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就是視若無睹置若罔聞。佔中案檢控工作拖拖拉拉、漢奸黎政治黑金案被放生、「雙學三子」獲終審法院高抬貴手、區諾軒焚燒《基本法》卻獲准參選立法會等等,類似例子不勝枚舉。

港府投鼠忌器,一味妥協,司法機構執法不公,包庇邪惡,導致法治不彰,禮崩樂壞。漢奸黎大庭廣眾之下辱罵及恐嚇記者,戴耀廷跑到台灣宣揚港獨,可謂沒有最瘋狂,只有更瘋狂。最匪夷所思的是,當局為了保護反中亂港勢力,總有這樣那樣的藉口,一時「證據太多」,一時「證據不足」,一時「疑點利益歸被告」,一時「調查需時」,千奇百怪,層出不窮。

香港之所以實行「一國兩制」,除了有歷史、政治及經濟等各種原因,更因為香港擁有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年來反對派不斷踐踏法律,而港府猶百般包庇,法治精神正逐漸消失。香港經濟優勢已所餘無幾,如果連法治優勢也保不住,還有必要繼續實行「一國兩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