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狼死扑頭劫案再現,六旬漢被搶半條金鏈!一名年逾六旬男子前晚途經牛頭角街頭時,遭兩男賊從後用鐵通扑頭,再強搶金頸鏈,事主不甘損失,負傷緊握金鏈與賊人鬥扯,結果將金鏈扯斷,賊人掠得半條金鏈逃去,警方正展開追緝,事主需送院治理。
遇劫男子姓駱(六十二歲),前晚十時許,途經牛頭角上邨常興樓對開,被兩名賊人從後搶金鏈;駱不甘遇劫與兩匪糾纏,其中一賊用鐵通襲擊駱頭部,致右邊額頭受傷。駱一條約值三萬元的金頸鏈當場被扯斷,一條半截約值一萬五千元的金鏈被賊人搶走,駱負傷報警求助。
警員接報到場,在附近兜截惜無發現,遂召救護車將事主送院治理,案件列作行劫,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調查。警方翻查現場附近一帶的「天眼」錄影片段追查,追緝兩名涉案男子,他們均廿餘歲,其中一人約一點六米高,案發時穿深色風褸、牛仔褲及運動鞋;另一人約一點七米高,案發時穿淺色風褸、牛仔褲及運動鞋,手持鐵通。
扑頭劫案曾經肆虐香港,九九年發生一百五十四宗,當年有三名事主重傷不治。鑑於扑頭劫案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死亡,高等法院於○○年發出指引,指有關案件經定罪量刑起點至少囚八年。法例修訂後曾起阻嚇作用,扑頭劫案的數字大幅減少,惟間中亦有發生。去年十一月,一名返通宵更的貨倉工人趁空檔擬回家休息,途經上水寶運路時,遇上兩名賊人搶劫,用石塊狂扑事主頭部,事主頭破血流,無力反抗,繼而搶去他腕上一條價值逾五萬元的金手鏈,得手後逃去,事主鮮血披面,由救護車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