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電價」月內出爐 港府倡兩標準回購

港府將於本月內公布上網電價細節,要求兩電以補貼電價回購再生能源電力。據悉,當局建議分開兩套標準回購電價,小型太陽能裝置如村屋天台所產生的電能,會獲較高回購價格,大型裝置如屋苑、機場所獲回購電價較低,購電期為十五年。有環團推算,若以高標準電價三倍回購再生電,則五萬元安裝太陽能系統的村屋在每戶每年可收數千元下,回本期可由三十年縮短至十年,才有吸引力。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申請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法例繁複,易被指僭建而窒礙申請,當局需「拆牆鬆綁」簡化,增加回購誘因及縮短回本期,以免政策淪為雷聲大雨點小的政策。

目前本港約有三、四百個小型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除政府機構、商界及學校外,屬私人擁有的社區太陽能系統僅有十個。港府在新一份《管制計劃協議》要求兩電須以補貼性上網電價,向住宅及工商用戶回購由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並接駁至公共電網,進一步發展可再生能源。

大型太陽能裝置回購電較平

有環團估計,小型太陽能裝置,如太陽能板規模低於五十千瓦的會以較高電價回購,而大型太陽能裝置規模高於五十千瓦(如大型屋苑、機場等太陽能發電裝置)的電價回購較低,購電期為十五年。

立法會資料文件顯示,面積約七十平方米的香港典型村屋為例,裝機容量為一點六千瓦的小型天台太陽能光伏系統需約五萬元,每年可生產約一千五百六十度電,相當於本港家庭平均用電量三分之一。在沒有上網電價下,該太陽能光伏系統每月可為用戶節省電費約一百五十元,回本期需要三十年。

環團倡回本期縮至10年吸客

環團「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分析,若當局建議用高於標準電價三倍價錢計算,上面舉例裝置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村屋,每戶每年可收數千元,回本期可由三十年縮短至十年,成強大誘因吸引更多家庭用戶安裝太陽能。

古偉牧說現時不少單棟村屋及新建大型屋苑有意加裝太陽能,但安裝法例繁複,村屋屋主需向兩電申請電機安全牌照,再向屋宇署申請小型工程項目,但仍有機會被指僭建,政府宜研究如何更容易和便捷地申請太陽能發電板。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希望環保署能與屋宇署協調,簡化手續或提供樣本參考,釋除疑慮,又建議港府集體採購太陽能系統再提供予有意加設的村屋申請,減低成本增加誘因。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則認為,回本期長短直接影響居民裝置新系統的意欲,回購電價要能夠反映成本,最好能在八至十年回本,當局亦應針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設一站式提供資料的渠道。

兩電正與港府商討計劃詳情

中電及港燈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目前仍與政府商討有關上網電價的計劃詳情,將在適當的時間作出公布。中電指,計劃在推出上網電價時,將同時推出可再生能源證書,讓有意採用潔淨電力的客戶購買,以支持本地產生的可再生能源。售賣證書的收入將會用以抵銷上網電價的成本。

記者陳錦燕、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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