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花膠大王」之稱的商人陳昌順,指稱在一三年五月至一五年十月期間,透過十九張支票開出共九千二百四十萬元,借錢給他亦持有股份的海產食品公司,惟該公司事後未有還款,陳昨日入稟高院向該公司追討欠款和利息。
原告陳昌順,被告偉達海產食品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是被告的其中一位董事和股東,原告曾借錢給被告作經營生意。
雖然雙方沒有就借款定出還款條件,但原告應該有權隨時要求被告還款。原告於去年十一月發律師信向被告追債,但未獲回應,原告遂興訟向被告追債。
案件編號:HCA 72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