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城巴於去年九月剷上深水埗行人路,車頂撞向簷篷被劏開,釀成三死三十傷。肇事男司機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轉往區院提訊,被告暫仍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向被告索取詳盡的指示。法官現將案押後至六月七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四十四歲被告方烱華,現時無業。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廿二日於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引致兩名男子王友聲、李建華和一名女子謝鳳英死亡;另外事件亦令男子黃德明、尹晨光、楊鎮滔、阮駿穎、黎萬和、女子張傑玲和一名曾姓男童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2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