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騙徒利用韓國超強人氣組合BIGBANG在網上招搖撞騙,訛稱有該組合的演唱會門票出售,旋即誘騙到六十名「粉絲」上當,付款共逾卅八萬元購買,他們並遭指示在演唱會開場前夕赴韓國取票,惟滿心期待的粉絲抵韓後始知受騙。警方事後拘捕該對男女,更揭發男方利用前女友的名義及銀行戶口收取騙款,令對方一度無辜被牽連。
涉案男被告李松基(廿五歲,散工)及女被告李樂童(廿三歲,侍應),昨於區院同承認十二項欺詐罪,男被告另認一項洗黑錢罪,女被告則另認一項欺詐罪,兩人即時收押至本月廿日,待取背景報告始作判刑。法官指若兩名被告欲作出賠償,須於判刑前把款項交到法庭。
案情指在一六年一月至三月期間,有人在社交網站Instagram開設帳戶「Bigbangbuyer」,聲稱有BIGBANG在南韓首爾的演唱會門票出售,並附有女被告使用的兩個電話號碼。事主們遂聯絡賣家「曾小姐」,最初的事主被要求把錢存入女被告戶口,其後事主則被要求把錢存入另一戶口,事後調查始知該個是男被告的姓曾前女友之戶口。
事主們付錢後要求取票但不果,「曾小姐」便向他們發送一張印有前女友全名的機票截圖,以顯示賣家將前往韓國發票,並要求事主們於演唱會前夕赴首爾取票,惟該張機票被發現是由女被告的信用卡購買。
事件中,有五十九女一男事主上當,各人分別以千多元至六萬八千多元不等購票,其中五十九人赴韓但未能領票,「一場空」的眾事主始發現受騙。其中一事主曾透過社交網絡找到疑是女被告相片,且在赴韓時遇上她並上前相認,惟女被告否認身份,兩人一度有爭執。
另一方面,被利用戶口收取騙款的姓曾前女友,因無故遭事主找上門追討,始知被利用犯案遂報警。她向警方表示,一四年曾把銀行提款卡交予男被告使用,兩人翌年分手,她無取回卡。事發時她發現戶口有款項交易而問男被告,對方聲稱是合法。警方最終在該月內拘捕兩名被告。
案件編號:DCCC 2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