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肥上瘦下 社署乏監管

【本報訊】有工會調查發現,最少有十四間獲社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的頂層員工薪酬較社署同職級員工高,當中人工最多高出社署近三十八萬元,但同時有前線社工的工資比社署同職級員工低。工會批社署監管不足,縱容非政府機構肥上瘦下。社署發言人指大型受資助機構的第一層人員總薪酬應相若於公務員的總社會工作主任或首席社會工作主任總薪津,而社署已於去年成立專責小組,檢討範疇包括社福界薪酬政策及薪級表。

保良局首層員工津貼逾76萬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分析六十六間受社署整筆過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有關高級行政人員去年的薪酬報告。當中四十四家機構,例如總幹事、行政總裁等首層員工的職級雖與社署一樣,但經比較兩者薪酬,發現十四家社福機構相關高層所得扣除強積金和非現金利益後,較社署同級人員多,高出的金額介乎三千七百五十元至三十七萬九千七百多元不等,相差最多的是「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有限公司」,其一名首層員工年薪達一百六十五萬元,較社署同職級員工多十八萬至近三十八萬元不等。

工會又指,有三十二間機構的首層員工獲發一筆過現金津貼,總數達七百八十八萬元,當中以「保良局」兩名總社會工作主任獲發的現金津貼最多,共七十六萬七千元,比三年前增加一半。現金津貼增幅最多的是「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由三年前的十一萬二千元增至去年的廿一萬二千元,增幅近一倍。

另外,有六間機構在過去兩年中,首層員工每年薪酬增幅平均多於一成,當中路德會社會服務處行政總裁最近兩個年度加薪廿七萬二千元,該機構的前線員工薪酬卻低於社署。

促須披露整筆撥款支薪情況

工會要求各社會機構的董事會盡快檢討員工薪酬政策,又促請社署修改指引,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不得優於社署同級職員的薪酬,並規定所有機構必須披露利用整筆過撥款支付高層薪酬的情況。

保良局表示,一直嚴控行政管理支出,當中社會服務部最高三層管理人上年度薪酬總開支佔服務整體營運支出百分之二點三三,而該部兩名最高層員工薪金一直維持於其晉升前水平。保良局強調,一直遵從整筆撥款制度指引及原則,按需求及市場水平來制訂社會服務部員工薪酬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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